福建一“00后”送醉酒女孩回家趁機實施強奸 還喊來朋友“分享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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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0月5日,福建泉州鯉城區(qū)檢察院公布了一起令人憤怒的強奸案細節(jié)。00后男子侯某和女孩小玲(化名)一起吃飯,趁機灌醉小玲,趁送小玲回家的機會,侯某強奸了小玲。更令人發(fā)指的是,隨后他還喊來朋友章某,一起“分享”這個所謂的“機會”。最終這對損友均因強奸罪被依法公訴。

侯某,男,2002年出生,中專文化,個體戶,家住福建省南安市。章某,男,1991年出生,初中文化,務工,住泉州市鯉城區(qū)。兩人均于2020年11月27日被泉州市公安局鯉城分局刑事拘留,同年12月31日經批準,同日由泉州市公安局鯉城分局執(zhí)行逮捕。

2020年11月20日晚,侯某張某與女孩小玲及其他朋友吃飯喝酒,至次日3時許,侯某送小玲到鯉城區(qū)某日租公寓開房,侯某趁小玲醉酒無力反抗之機強行對其實施奸淫。

犯罪之后,侯某又想起了自己的“損友”章某,于是他讓章某到上述房間與小玲發(fā)生性關系,并為其打開房門,幫助章某利用小玲醉酒熟睡之機與其發(fā)生性關系。

2020年11月26日,侯某到泉州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投案,同日章某被公安機關抓獲。

檢察機關認為,侯某違背婦女意志,利用被害人醉酒不知反抗之機,強行與婦女發(fā)生性關系,后又幫助章某趁婦女熟睡之機與其發(fā)生性關系,應當以強奸罪分別追究其刑事責任。此案已經在泉州市鯉城區(qū)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

女孩被灌醉之后遭遇性侵,這類案件已經不是頭一次發(fā)生了。作為年輕女孩而言,輕易和多名男子喝酒,并且放縱自己喝醉,無疑是無視自身安全,把自己置身于極度危險的境地。是一種缺乏社會經驗的表現。

而對于侯某章某而言,所犯罪行無疑是強奸罪中的“加重犯”。因為他們具有輪奸情節(jié)。從定義上看,輪奸是兩名以上男子奸淫一同女子。在行為人的數量上,要求必須是二人以上。被害人的數量上,則嚴格限定為一人。僅有一名男子多次奸淫同一女子或多名女子,或多名男子分別奸淫多名女子均不符合輪奸的構成條件。此外,行為人之間若缺乏共同強奸犯罪的故意,換言之,行為人不構成共同犯罪,只是分別獨立地奸淫同一婦女,行為人系獨立的強奸犯罪,不構成輪奸。

具體到本案中看,侯某章某完全符合輪奸犯罪的構成要件。依據我國法律,有輪奸情節(jié)的犯罪,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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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說案普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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